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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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协助委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协调委内处室工作关系,安排委领导的活动。

2、负责委主任办公会议、专题会议的提议、会务、记录、纪要整理工作和会议议定有关事项的督办落实;负责上级和委领导交办事项的督办以及委内有关上报材料的综合汇总。

3、负责组织起草或参与起草机关工作安排、工作总结以及有关综合性文件、报告;起草、修订机关工作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4、负责全国与省市人大代表建议、全国与省市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的综合协调、组织催办、指导管理、汇总答复以及有关联络工作;处理和接待人民来信来访事宜。

5、负责全委宣传信息工作,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组织上报政务信息及公开、建设维护委门户网站(外网)和内网及信息更新,管理维护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工作;编印《发改内参》、《发改工作简报》等内部刊物。

6、负责全委的文件、电报、资料的收发、登记、批分、传递和督办;负责机关文件、函件、重要材料的文印工作,负责办文程序、办文格式及会签文件质量的审核、把关;管理委机关印章。

7、负责委机关文书档案和电子音像资料的整理、管理、利用、指导、监督、检查工作,推进机关档案电子化建设。

8、组织协调推进全委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工作,研究拟订政务公开、电子政务建设的管理制度;负责电子政务网络建设、运行维护,负责做好本级网络与上级、下级网络的衔接和联通工作。

9、负责全委部门预算、机关财务管理、会计集中核算、财务监督检查工作。

10、负责委机关房屋等国有资产管理,拟订本委建设项目和环境整治规划,提出筹资意见。

11、负责全委综合治理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本委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实施工作;负责机关保密工作和办公楼水、电、气、暖及防火、交通、食品安全保卫、值班安排工作;负责全委综合性会议和委内大型会议的会务、接待和保卫工作。

12、负责委机关后勤服务,主要包括食堂管理、车辆管理、办公设备物品采购管理等。负责委机关计划生育工作。

13、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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